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十一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第5版(理论)
专栏: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笔谈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十一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魏史言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对建国40多年来外交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精辟概括。
独立自主是中国外交的基本立场
独立自主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方针,也是创建社会主义新型外交的基本立场。旧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长达100多年,从清朝到国民党政府的外交都是屈辱外交,中华民族受尽了丧权辱国之苦。历史证明,没有独立自主,就没有一切。中国的历史发展和民族利益决定了新中国必须实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毛泽东同志一直强调,中国必须独立自主,不容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涉;中国真正的独立和在国际上的平等地位,决不能靠外国政府给予,主要靠中国人民自己努力争取;互相尊重国家独立和平等地位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一个基本原则。周恩来同志也明确指出,新中国外交的基本立场是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基于这一基本立场,新中国一诞生就采取了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三大方针。所谓“另起炉灶”,就是同旧中国丧权辱国外交一刀两断,不承认旧中国同任何外国建立的外交关系,在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谈判,同世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所谓“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就是要在清除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影响之后,再让外国客人进来,以免敌对者“钻进来”捣乱。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签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所谓“一边倒”,就是站在当时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一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推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并先后发动侵略朝鲜和越南的战争,从东面和南面威胁我国;苏联在赫鲁晓夫上台后则企图推行“苏美合作,主宰世界”,为强迫我国服从其战略需要,不惜把中苏两党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从撕毁合同、撤走专家,一直发展到陈兵边境、制造事端,甚至挑起武装冲突,从北面威胁中国。中国没有被美苏同时逼来的威胁所吓倒,而是坚决顶住了美苏两家的威胁,捍卫了自己的独立主权和民族尊严,并逐步发展成为独立于美苏两大集团之外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中美关系由敌对转向对话并进而经过谈判建立了外交关系,中苏关系经过长时期的对抗也最终实现了两国关系正常化。苏联解体后,我国迅速同原苏联各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这都是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所取得的伟大胜利。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巩固和发展,彻底清除了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的社会根源,奠定了独立自主的新型外交的基础。中国人民十分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独立主权,也充分尊重别国的独立主权;从不干涉别国内政,也决不容许任何别国干涉自己的内政;永远不称霸,也决不容许任何霸权主义骑在自己头上。中国不依附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不屈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的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在国际事务中,一切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按照是否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各国友好关系、促进世界经济繁荣的标准,独立自主地作出判断,决定立场和政策。对于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独立主权的行为,中国不怕鬼,不信邪,坚持原则,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31日接见来华商谈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关系的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完整提出的。嗣后,作为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正式写入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1954年6月,中印、中缅总理在联合声明中共同倡导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1956年,针对苏联在处理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上的大国主义做法,中国政府在同年11月1日的声明中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该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相互关系的准则,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这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最初作为处理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进而发展为处理社会制度相同国家及一切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并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而且完全适应现代国际关系发展的需要。战后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接连获得民族独立,强烈要求改变建立在殖民主义和弱肉强食基础上的旧国际关系,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富贫,不论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的异同,都应一律平等、互相尊重、友好合作、和睦相处。世界各国情况千差万别,又要在同一地球上长期共存和发展,这就必须有一个各国都能遵守的基本准则。五项原则概括了最基本的国际关系准则,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中国提出并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来,它已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但在我国同100多个国家签署的双边关系文件中得到确认,而且在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上和一系列国际文件中不断被引用或重申。这说明它已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80年代末以来,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两极格局已不复存在,新的格局尚未形成,世界进入新旧格局交替、局势动荡多变的历史时期。世界向何处去,建立什么样的世界格局和秩序,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成为各国关注的大问题。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向往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迫切希望建立一个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邓小平同志早在1988年就明确提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这种新秩序就是要结束霸权主义,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经得起考验的,它能够为不同制度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发达程度不同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左邻右舍服务。因此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是时代的要求,是各国人民的迫切愿望。中国关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一经提出,就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一道,为早日实现这一历史任务而共同努力。
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是中国外交的基本立足点
战后,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一系列国家先后获得独立,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重要力量,极大地改变了世界政治力量的对比,这是人类历史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大进步。中国同亚非拉国家有着类似的历史遭遇,又面临着相同的历史任务,需要加强团结和互相支持。坚决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不仅是已经获得胜利的中国人民应尽的国际主义义务,也是新中国外交的基本立足点。
毛泽东同志曾一再强调: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以及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和平运动和正义斗争,我们都必须给予积极支持;我们要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伟大强国而努力奋斗,并且帮助世界被压迫被剥削的广大人民,完成我们应当担负的国际主义的伟大义务。中国人民为履行这一国际主义义务,竭尽全力,甚至不惜承担最大的民族牺牲和风险。新中国成立不久,尽管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为了抗美援朝,新中国毅然决定派遣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同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把美军打回三八线附近,粉碎了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打出了国威军威。同时在外交战线同美国进行了尖锐复杂的斗争,迫使美方同中朝方面签订了朝鲜停战协定,保卫了中朝两国的独立和主权,维护了远东的和平与安全。这是当时反美斗争中最伟大的战略决策,突出体现了新中国在对外关系中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的崇高精神。
对越南人民和印度支那人民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斗争,新中国给予了巨大的援助。先是积极支持他们取得了抗法战争的胜利,并在日内瓦会议上为恢复印支和平做出了巨大贡献。接着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支援印支三国人民的抗美救国斗争,直至取得最后胜利。从援越抗法到援越抗美,中国人民同越南人民生死与共,团结奋斗,谱写了又一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的壮丽凯歌。
一贯支持亚非拉各国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正义斗争。1956年,中国坚决支持埃及人民把苏伊士运河公司收归国有以及抗击英、法、以武装侵略的正义行动,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物质援助。大力支持为反抗法国殖民统治而进行民族解放战争的阿尔及利亚人民,甚至为此而不惜推迟中法建交,直至阿尔及利亚人民的独立斗争取得最后胜利为止。1958年,中国坚决支持伊拉克人民推翻费萨尔王朝统治和反对外来干涉的斗争,支持黎巴嫩人民反抗美国军队镇压和约旦人民反抗英国军队入侵的英勇斗争。中国大力支援撒哈拉以南非洲各国人民反对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为非洲的觉醒和进步而欢欣鼓舞。古巴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于1959年初取得了胜利,但随即遭到美国武装干涉的严重威胁。中国人民全力支援古巴人民反对美国干涉的斗争。总之,亚非拉国家所进行的一切正义斗争,中国都坚决支持。
在国际事务中,中国历来坚持原则,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不谋私利。中国对由伊拉克侵吞科威特而引起的海湾危机,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明确的、负责任的、有原则的立场,坚决反对伊拉克侵吞科威特,要求其无条件地从科威特撤军,恢复科威特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合法政府;同时,力主和平解决危机,并为此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海湾战争爆发后,中国强烈呼吁有关各方采取克制态度,希望和平解决冲突,尽早结束海湾战争,在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框架内实现和平,以防止战争升级和蔓延而给海湾和中东国家带来不应有的灾难和破坏。中国在世界任何地区都没有私利,唯一关心的是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发展与繁荣,表现了维护国际关系准则的坚定立场和不谋私利的光明磊落的态度。
亚非拉国家获得民族独立后,仍然面临着维护独立与发展民族经济、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任务。中国永远同第三世界国家和人民站在一起,共同努力,增进友谊,加强团结、合作和互助。中国领导人和各种代表团接连不断地到亚非拉和南太平洋地区进行访问,友好关系日益密切。特别是周恩来总理从1956年底至1964年2月对亚非国家三次规模较大的出访,树立了中国同第三世界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丰碑。在访问期间,周恩来总理宣布的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相互关系的五项原则、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体现,至今依然光彩熠熠。
中国一贯把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合作,放在自己对外政策的重要地位。除进行平等互利的贸易往来外,还向许多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经济技术援助。中国提供援助时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必要时还可延期还本付息,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援助的目的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独立发展的道路;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时,保证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中国不断探讨扩大同第三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新途径,把同第三世界各国加强经济关系的重点逐步转到开展平等互利的经济技术合作上来,提出了“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四项原则。同时全力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并一起为建立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不懈努力,大力推动南北对话,积极促进南南合作、联合自强和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事业。
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5月会见外宾时说:“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这是我们对外政策的一个基础。我们讲永远属于第三世界,就是说,现在中国穷,理所当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和所有第三世界国家的命运是共同的,即使中国将来发展富强起来,仍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永远不会称霸,永远不会欺负人,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将永远坚持这一政策。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
实行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是中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也是中国外交的重要任务。
新中国从诞生之日起,就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对外经贸关系。毛泽东同志指出:一切国家的好经验我们都要学,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一点是肯定的。周恩来同志也指出:自力更生不是闭关自守,发展经济一方面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要靠国际合作;自力更生建设独立的经济,并不排除平等贸易、互通有无、技术进口、相互援助。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和后来的宪法,都对发展我国的对外经济关系做了规定。
50年代,我国曾从苏联贷款约14亿美元,用于引进156项成套技术设备,为发展工业打下了初步基础。60年代中期,我国用数亿美元从西方国家购进一批急需的石油、化工、冶金、电子和精密仪器等技术和设备,开拓了一些新的技术领域。同时,还同外国合办股份有限公司,由香港中资银行吸收、接受外国商业银行存款,对国内一些企业开办发放小额外汇贷款业务。
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贸易禁运,使中国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受到很大限制;后来苏联又终止援助,其他多数社会主义国家也随之中断了同中国的经济技术合作;10年“文化大革命”又使我国同发达国家的经济联系濒于停顿。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只能立足于自力更生,积极谋求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及少数西方国家发展经济关系,特别是民间的经贸往来,以打破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孤立和封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小平同志根据对国际形势新发展的科学分析和国内中心任务的需要,创造性地提出了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即: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同世界所有国家的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其他先进成果,以及资金和人才,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打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和扩大对外经济关系,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发展经济技术的客观要求。现在已找不到哪一个国家能够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产品,也不可能有哪一个国家拥有发展本国经济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和所有的先进技术。因此,通过开展世界范围的平等互利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就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正是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而制定的,是邓小平同志把毛泽东、周恩来同志开创的新型外交推向前进、建立了一个对外关系新格局的必然结果。
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和扩大对外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国的一条重要经验。经过80年代的努力,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对外开放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我国已同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了日益密切的经济、贸易、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增强了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事实证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离不开国际合作。在原来经济技术落后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建设就更需要对外开放。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历史上的落后,就是因为闭关自守,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最大的政策就是对外开放政策,它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可缺少的补充,最大益处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是中国外交的根本目标
战后随着殖民主义体系的瓦解,由几个大国操纵和垄断国际事务的时代已经结束。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世界还很不安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一直是中国外交的根本目标。邓小平同志说:“中国继承了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制定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其实质就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他在1984年5月会见外宾时又说:“中国的对外政策,在八十年代,实际上到九十年代,甚至到二十一世纪,主要是两句话。一句话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另一句话是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
霸权主义凭借经济和军事实力,推行强权政治,干涉、欺压和侵略别国,图谋称霸世界。为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中国一贯主张世界各国不论大小、强弱、富贫,都是独立自主、主权平等的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都有权参与协商解决国际事务,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垄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政治,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别国内政,不得把自己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
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国际形势紧张动荡的根源,是对世界和平和安全的最大威胁。只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还存在,世界就不得安宁。当前值得严重注意的是,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大国,打着西方“人权”、“民主”、“自由”的旗号,以别国是否按照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经济模式、价值观念进行国内改革为条件,来处理同别国的关系,粗暴地干涉别国内政,蹂躏别国主权,威胁别国的独立和安全,甚至制造动乱和冲突,危及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因此,不管谁搞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也不管是全球性的还是地区性的,中国都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反对。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同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不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世界和平、地区稳定乃至一个国家的安全,都是难以维护的。
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邓小平同志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在80年代初就作出新的判断,认为世界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世界大战是可以避免的,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是可能的,和平和发展是带全球性、战略性的两大问题。他一再强调:中国对外政策的目标是争取世界和平,在和平的前提下,一心一意搞现代化建设,发展自己的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为了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中国积极参加各类国际裁军会议。自1986年以来,历届联大都提出了关于裁军的决议案并获一致通过。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军备竞赛,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太空武器,以及大规模裁减常规军备。中国从一开始就宣布,中国发展有限的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保证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地区使用核武器,并希望所有核国家都能做出这样的承诺。中国从来不主张、不鼓励、也不从事核扩散,只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同其他国家合作,并已加入《核不扩散条约》。中国一贯尊重和支持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无核区”、“和平区”的主张和努力,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对外侵略扩张,要求大国撤走驻在别国的军队,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一切国际争端。中国言行一致,说话算数,以实际行动率先大幅度裁减了自己的军备,并大规模地将军工生产转为民用生产。所有这些,都推动了世界和平的进程。
世界要和平,人民要友好,各国要发展,人类要进步,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国将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外交部供稿)